税收优惠系列政策-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时间:2023-03-31 15:55:50浏览次数:128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所得税科 层级:市级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一、文件名称
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3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6号)
二、政策要点
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三、内容解读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咨询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所得税科
联系人:李籽人,联系人:3288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