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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系列政策-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

时间:2023-08-10 11:02:16浏览次数:12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 层级:市级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一、文件名称

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14号)

2.《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2022年第17号)

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持续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2022年第19号)

4.《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的公告》(2022年第21号)

二、政策要点

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

三、内容解读

1)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2)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3)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4)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6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5)符合条件的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6)符合条件的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四、咨询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

联系人:李倩,联系方式3288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