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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地即开工”工业项目环评审批

时间:2023-03-03 14:52:48浏览次数:118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层级:市级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一、文件名称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优化生态环境要素支撑促进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实施方案(试行)》(湛环函〔2023〕14号)

二、政策要点

1.分类管理,提高环评审批效率。

2.优化机制,提升环评服务效能。

3.强化保障,推动项目落地见效。

适用于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及各县(市、区)分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纳入我市“拿地即开工”实施范围的出让土地类工业项目。

三、内容解读

1.惠企措施:结合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排污状况及周边环境敏感程度等情况,对“拿地即开工”工业项目环评审批实行四种办理情形:一是对基本不产生生态环境影响的工业项目试行豁免环评手续办理;二是对生态环境影响很小的工业项目实施登记备案管理;三是对位于依法依规设立的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内符合园区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生态环境准入条件、“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可控且取得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区域削减来源的工业项目,试行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四是对生产工艺复杂、污染物排放量较大、可能会造成较大环境影响的工业项目,实施“绿色通道”服务审批,指导项目在前期选址阶段完成环评文件的编制和审批,助力项目在“拿地”前即取得环评文件批复后动工建设。

2.保障措施:一是开展精准指导服务,提供“拿地即开工”环评审批服务单;二是提前介入,协调解决项目环境需求,试行环评容缺受理(审批),缩短环评受理审批时间;三是简化环评文件编制,对符合产业园区规划环评要求的入园建设工业项目,简化环评相关编制内容;四是强化技术咨询指导服务,组织答疑解惑,提升环评质量;五是加强环境中介服务机构监管,倒逼环评中介服务机构提升服务质量,推动工业项目加快落地建设;六是优化环境执法监管方式,实施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推进执法正面清单制度,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以上政策适用于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及各县(市、区)分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纳入我市“拿地即开工”实施范围的出让土地类工业项目。

四、咨询方式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人:杨伯杰,联系电话:3381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