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湛江市培育优质中小企业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时间:2023-05-09 11:05:27浏览次数:421来源: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湛江奋勇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湛江市中心支行:
《湛江市培育优质中小企业行动方案(2022—2025年)》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2月17日
湛江市培育优质中小企业行动方案(2022—2025年)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2022〕63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广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工作要求,为做好我市优质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下同)培育工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眼于推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引导我市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之路,培育专注于细分市场、聚焦主业、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创新型优质中小企业,促进中小企业素质整体提升,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力争到2025年,在全市范围内累计培育300家以上优质中小企业,其中,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200家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0家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梯度培育。优化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的顶层设计,形成梯队培育格局,着力培育一批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充分发挥这些企业在全市中小企业的带动引领作用。以高新技术企业为基础建立全市优质企业培育库,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专精特新”资质评定。〔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推进技术创新。支持优质中小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提高产品竞争力。支持优质中小企业购置研发设备、软件,与高校、科研院所创新产学研合作方式,支持各级优质中小企业加大创新投入,申报各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加强核心技术攻关,加快技术成果产业化运用,支持专精特新企业与高校联合申报专精特新产业学院。(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三)推进市场开拓。把培育优质中小企业与做优做强产业链相结合,鼓励“链主”企业向优质中小企业开放市场、创新、资金、数据等要素资源。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拓海内外市场,定期组织召开专精特新新品发布会,安排财政资金支持企业参加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APEC(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中小企业技术交流会等国内、国际展会。综合运用首购、订购、推广应用等方式,促进优质中小企业开发创新产品。(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四)推进数字赋能。遴选一批智能化数字化赋能服务平台或机构,为我市中小企业智能化数字化赋能提供支撑。推进智能化数字化赋能优质中小企业,鼓励企业从生产流程、质量管理、运营管理、品牌培育、数字化云设计、个性化定制、供应链等方面运用数字化解决方案。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施数字化技术改造,建设智能工厂、智能车间,提高企业内部的生产管控和精益制造能力,提升智能制造水平。依托大型骨干企业推进供应链智能化数字化赋能工作,运用区块链等技术提升供应链上下游中小企业能力水平,推动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协同创新。(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推进融资提速。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鼓励企业抢抓北京证券交易所设立契机申报上市。组织金融机构、股权投资机构等参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投资对接及项目路演。加强与国内证券交易所、新三板华南基地、广东股权交易中心等平台合作,针对符合条件企业开展“多对一”上市培育服务。充分发挥政府产业引导基金作用,促进社会资本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股权投资力度,引导各类投资机构扩大直接投资规模。拓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信贷融资渠道,依托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需求对接平台、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方式优化中小企业融资环境。鼓励引导各类地方金融机构加强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服务,推广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批量融资服务,鼓励银行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设立专属产品。(责任单位:市金融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民银行湛江市中心支行)
(六)推进生态优化。建立健全各县(市、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依托镇(街)公共服务平台、园区管委会设立中小企业服务站。为优质企业提供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创新成果转化与应用、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知识产权应用等公共服务。优质企业优先纳入市领导挂点企业,依托湛江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机构,及时宣讲涉企政策,协调解决企业困难和问题。为优质中小企业培育一批政企联络员,搭建企业与政府常态化对接沟通渠道。支持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七)推进营收倍增。支持优质中小企业通过科技创新、加大技术改造、推进兼并重组、开展服务型制造、加强产业链整合、强化资本运作等集约化手段提升综合竞争力;扶持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科技创新、业态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领军人才,力争通过3至5年,推动一批省级以上(含省级,下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现营收倍增。(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培育措施
(一)企业认定支持。对2022年以来,被认定(含复核)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给予不超过50万元奖励,对被认定(含复核)为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对被认定(含复核)的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同一企业相同项目获得上述2个或以上荣誉称号的,按最高奖励级别对企业或项目进行一次性奖励,不重复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二)园区培育支持。鼓励县(市、区)对成功从湛江市行政区域以外引入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落户的省级以上产业园区运营主体,给予单个项目一次性奖励。对聚集10家以上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产业园区授予专精特新园区牌匾,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级以上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企业融资支持。引导银行机构针对专精特新企业推出专属融资服务,通过信贷风险补偿项目等方式促进优质中小企业融资,开展专精特新企业股权融资对接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市金融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人才培育支持。对承担国家和省重大项目的专精特新企业,探索择优赋予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揭榜挂帅”或自主举荐名额。建立多层次人才培训体系,实施“新粤商”培训工程,支持专精特新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参加省内外高级研修班培训。(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五)数字化提升支持。引导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走数字化产业集群之路,对质量管理等方面提出数字化赋能,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对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带动上下游企业10家以上的给予一定奖励,相关奖励标准参照湛江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等文件执行。(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六)用地用房支持。将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用地需求优先纳入供地计划,专门针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需求规划切分并供应一批中小工业地块,鼓励由各县(市、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组织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方案,纳入供地方案,实行“带方案”招拍挂供应。向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出让土地、分割转让产业用房时,所考核的投资强度与税收贡献等标准可调低不超过30%。将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员工纳入人才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范围,给予配租。〔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湛江市促进中小企业专项发展领导小组作用,统筹协调全市优质中小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完善优质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体系。各县(市区)要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机制,明确目标,调动政府部门、服务机构、相关企业多方协同落实行动方案。(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加强资金支持。每年从市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资金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给予配套资金支持,支持开展针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的政策辅导、人才培训、政企沟通等专项工作。(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三)加强典型宣传。协调市级以上官媒配合相关部门充分利用新媒体和传统媒体资源,加强典型案例推广,重点宣传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创新精神和突出贡献,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本行动方案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有效期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