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
实施主体:
发布日期:2021-02-23
截止日期:2025-02-23
关键字:人才培训
政策依据
粤府办〔2021〕2号
政策明细
- 人才培训: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精神,加快广东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全面提升医学人才培养质量,制定本实施方案。
适用对象
- 企业规模:中型,小型,微型
- 适用区域:湛江市,市直属,赤坎区,霞山区,坡头区,吴川市,雷州市,麻章区,徐闻县,廉江市,遂溪县,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经济开发区),湛江奋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湛江海东新区
- 企业性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其他企业,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教育事业单位,卫生事业单位,文化事业单位,科技事业单位,体育事业单位,劳动事业单位,民政事业单位,社会中介服务业单位,法律服务业单位,其他单位,学术性社会团体,行业性社会团体,专业性社会团体,联合性社会团体
- 企业行业:医药制造业,研究与试验发展,专业技术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教育,教育,卫生,社会保障业,社会福利业,中国共产党机关,国家机构,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群众团体、社会团体和宗教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