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策政策详情

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遴选办法

实施主体:

发布日期:2021-01-22 截止日期:2026-03-22

关键字:政府服务

政策依据

湛工信发〔2020〕2号

政策明细

  • 政府服务: 第一条 根据《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湛江市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结合市委、市政府关于扶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制定本办法。

适用对象

  • 企业规模:中型,小型,微型
  • 适用区域:湛江市,市直属,赤坎区,霞山区,坡头区,吴川市,雷州市,麻章区,徐闻县,廉江市,遂溪县,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经济开发区),湛江奋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湛江海东新区
  • 企业性质: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教育事业单位,卫生事业单位,文化事业单位,科技事业单位,体育事业单位,劳动事业单位,民政事业单位,社会中介服务业单位,法律服务业单位,其他单位,学术性社会团体,行业性社会团体,专业性社会团体,联合性社会团体,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其他企业,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 企业行业: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农、林、牧、渔服务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其他采矿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饮料制造业,烟草制品业,纺织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家具制造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制品业,塑料制品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业,其他建筑业,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城市公共交通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邮政业,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其他金融活动,房地产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租赁业,商务服务业,研究与试验发展,专业技术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地质勘查业,水利管理业,环境管理业,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业,其他服务业,教育,教育,卫生,社会保障业,社会福利业,新闻出版业,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业,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中国共产党机关,国家机构,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群众团体、社会团体和宗教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国际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