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湛江市工程系列石油和化工、纺织、轻工、食品专业工程师及以下职称层级评审和认定申报的通知
时间:2026-01-08 11:47:02 浏览次数:298 来源: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5〕40号)和《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委会及受理范围和时间
(一)评委会名称:湛江市工程系列石化轻纺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二)受理范围:受理本市石油和化工、纺织、轻工、食品工程领域相关专业的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层级的资格评审材料和组织评审认定工作。
(三)受理时间:2026年3月5日-3月25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评审条件
2025年度的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按照国家和省现行的职称政策规定和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广东省石油和化工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25〕33号)、《广东省纺织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25〕34 号)、《广东省轻工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25〕35号)和《广东省食品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25〕36 号);《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规定》(粤人社规〔2020〕33号)执行。其中:
(一)学历资历条件
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职称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按照省人社厅粤人社发〔2024〕29号规定为准。
(二)继续教育条件
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执行,参加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提交与申报专业相符的2025年度《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三)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
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要求,成绩仅作为参考。
(四)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条件
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条件按照相对应专业的评价标准条件执行。业绩成果、论文著作要与本人所申报的石油和化工、纺织、轻工、食品专业相符或相关。
(五)其他条件
业绩成果、学术成果、学历(学位)等申报材料的时效至2025年12月31日截止,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不作为2025年度评审的有效材料。
三、有关政策
(一)专业技术人才申报两个系列职称或转系列评审,按粤人社规〔2020〕33号文及现行有关规定执行。专业技术人才转换工作岗位转系列评审晋升的,应按规定先取得现岗位同层级职称。转换岗位的专业技术人才在现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可申报现岗位同级别对应职称。申报评审现岗位同层级职称时,资历可从取得原系列低一层级职称的时间起算,取得原系列同层级职称后的相关业绩成果可作为有效业绩成果。申报评审现岗位高一层级职称时,资历可从取得原系列同层级职称的时间起算,取得原系列同层级职称后的相关业绩成果可作为有效业绩成果。
(二)专业技术人才取得相应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可视同其具备我省对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层级职称的条件。申报高一层级职称评审时,资历自职业资格评价通过日期起算。
(三)高技能人才贯通办法。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5号),由省相关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实施高技能人才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工作。
注:我评委会暂没开展贯通评审工作,我市高技能人才可按粤人社规〔2022〕5号规定程序申报,经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报送省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
(四)专业技术人才跨区域、跨单位流动时,其职称按评审权限重新评审或确认后,方可在我评委会申报评审高一层级的职称。具体规定按《广东省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规定》执行,与2024年度一致。
(五)中央、省驻湛单位(企业)或在湛分支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如需在我评委会评审的,须经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委托函;派驻我市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民营企业的专业技术人才,由法人单位所在地市级职称管理部门出具委托函,并经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可在我评委会申报职称评审。
(六)按照粤人社规〔2020〕33号文有关规定,公务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四、申报方式和材料要求
(一)申报方式
1.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通过所在单位申报。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审核,县(市、区)注册的非公有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报送属地人社部门复核,湛江市工程系列石化轻纺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受理的程序申报。
2.尚未分配账号的单位应向属地人社部门申请设立“人事单位用户账号”(已申领的继续有效),待设置好账号后,该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才能在系统申请个人账号并提交申报数据和申报电子材料。
3.职称申报实行网上系统填报与纸质材料报送相结合。申报人须登陆“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进行网上填报,《广东省职称评审表》通过系统自动生成打印,《广东省职称评审表》必须与系统所填内容保持一致。其他相关评审表格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文件下载栏目下载。统一使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作的表格。
注:《广东省职称评审表》必须按顺序用胶水粘贴,切勿用订书钉装订。(未按规定不予受理)
(二)申报要求
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国家、省职称政策和相应资格条件,认真、客观、如实申报。凡未如实申报和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核实,按有关规定处理。申报人及各单位在提交申报材料时要认真对照《送评材料目录单》和《2025年度湛江市工程系列石油和化工、纺织、轻工、食品专业职称申报材料填报指南》(见附件1),如实填报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材料。其中,包括提交承诺书(个人签名和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非公有制组织营业执照、2025年度与个人工作经历相符的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或人事主管部门(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在职在岗证明等材料。
(三)审核要求
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注明原因退回,并及时告知申报人。
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职称)部门要按规定要求及时将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有关材料进行评前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要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中(初)级职称初次考核认定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上如实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五、评审收费
评审和认定收费按《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规定收取。其中:其中:初级280元/人,中级450元/人。
六、评审结果审核确认及发证
评审结果经审核确认或备案通过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制作电子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才可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证书。
七、材料报送
各单位或个人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按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湛江市工程系列石化轻纺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受理材料地址:湛江市赤坎区跃进路67号市府大院2号楼5楼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事科503、504室。
咨询电话:3181583,3317154。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现行职称改革政策执行。如遇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1.2025年度湛江市工程系列石油和化工、纺织、轻工、食品专业职称申报材料填报指南.docx
2.粤人社规〔2025〕33号关于印发广东省石油和化工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pdf
3.粤人社规〔2025〕34号关于印发广东省纺织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pdf
4.粤人社规〔2025〕35号关于印发广东省轻工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pdf
5.粤人社规〔2025〕36号关于印发广东省食品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pdf
7.广东省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规定.pdf
8.湛江市2025年度专业职称申报人员基本情况登记汇总表(评审认定).xls
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