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春雨行动”方案印发 推进医疗器械临床创新成果转化
时间:2026-07-08 11:45:39 浏览次数:238 来源:南方日报 [ 字体:大:2624 中:2220 小:1816 ]
日前,《广东省推进医疗器械临床创新成果转化“春雨行动”实施方案(2026—2028年)》印发。该方案旨在挖掘医疗机构临床创新成果,构建“征集筛选—对接匹配—辅导培育—转化落地”全链条机制,破解成果转化中“不愿转、不敢转、不会转”的难题。
根据方案,至2028年底,我省将征集900项以上纳入“春雨行动”项目清单,推动150个以上重点转化项目完成产品定型,服务100个以上项目进入注册环节,并形成8个以上示范性临床研究成果转化服务平台。
分类筛选匹配企业需求
针对临床医生有创意却缺乏转化渠道的现状,方案明确由省药品监管局联合省卫生健康委搭建“春雨行动”双平台。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可登录“广东省临床医学科学数据平台”的“春雨行动”信息采集模块完成项目数据填报。
同时,省药品监管局搭建“春雨行动”申报咨询平台,在线提供项目申报、政策咨询、注册辅导及匹配对接等服务,两部门将按照省级政务数据共享管理要求实现平台数据共享。
在项目筛选环节,省药品监管局将制定完善筛选标准,及时组织筛选出具有临床应用价值、技术创新性和市场前景的优质项目,形成重点转化项目清单并动态管理。
为促进医企对接,申报咨询平台开通了生产企业对接模块,实现项目需求发布、企业精准检索、双向选择匹配等功能。并将在“百企百院粤医行”系列活动中开设专场对接活动,定期在医疗机构和产业聚集区组织专题医企对接会。对成功匹配生产企业的转化项目,医疗器械检测机构将优先安排注册检验。
在申报动员方面,广东还将积极引导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聚焦临床痛点,主动挖掘、推荐创新成果。支持有条件、有需求的公立医疗机构按程序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成果转化平台公司,积极报送优质项目。
支持港澳临床转化
针对不同类别医疗器械的注册要求,方案实施差异化辅导。
具体而言,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由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备案指导;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省药品监管局按照“专人辅导、全程跟踪”原则,提供从研发设计到注册的全流程服务;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按照央地联合服务机制开展前置服务,省药品监管局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产品进入国家前置审评服务通道。省药品监管局将会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检查大湾区分中心加强对转化项目的辅导培育。
方案还特别支持港澳临床转化,支持省内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与港澳医疗机构(含医务人员)联合开展创新成果转化,并积极探索真实世界数据在港澳医疗机构转化项目临床价值评估中的应用,为内地注册上市提供科学依据。
在服务平台建设方面,围绕转化过程中的技术服务需求,推动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等产业集聚区建设一批示范性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合同研究组织(CRO)、合同研发生产组织(CDMO)等服务平台,鼓励高水平医疗机构以联盟形式开展多中心医疗器械临床试验。
对“春雨行动”转化项目获批上市的创新产品,省医保局按有关规定纳入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审核绿色通道,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同时,鼓励医疗机构优先采购临床创新成果转化产品,率先使用本机构临床创新成果转化产品。
在激励制度上,方案鼓励医疗机构将临床创新成果成功转化作为科研工作量、职称评定、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成功转化的科研人员优先推荐参加职称评审,在评先评优、岗位聘任中予以指标权重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