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进一步规范汽车企业供应商账期管理 鼓励车企30天内 完成对中小企业支付
时间:2026-09-08 17:36:43 浏览次数:174 来源:南方日报 [ 字体:大:2624 中:2220 小:1816 ]
9月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推动汽车企业规范供应商账款支付 优化账期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国家层面出台的首个面向行业领域的账期管理文件,针对性提出了账期起算清晰明确、验收工作规范高效、按期足额支付账款、支付方式合规便利、议价期间先行支付、中小企业优先保障等要求。
《通知》明确指出,供应商账期自供应商交付货物、工程、服务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汽车企业接收货物、工程、服务后,应在合理期限内完成验收。其中,汽车零部件等生产性物料应在约定送达时间1个工作日内按约定数量完成接收,并在接收货物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超过3个工作日未验收视为验收合格;确需通过装车验证的零部件,应在接收货物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的下线检验。
针对支付问题,《通知》指出,车企需按期足额支付账款,支付时间以汽车企业现汇或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签发时间为准。支付方式鼓励优先使用现金(银行转账、电汇等)或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供应商接受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票据等非现金支付方式。
与此同时,《通知》强调要优先保障中小企业支付,鼓励汽车企业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30天内完成中小企业供应商货款支付,最长在60天内完成支付,鼓励全部采用现金支付。
早在去年6月,国内17家重点汽车企业就公开作出“支付账期不超过60天”的承诺,并且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也发布《汽车整车企业供应商账款支付规范倡议》。据介绍,重点汽车企业目前平均账期有效缩短,现汇使用比例大幅提高,整体账期情况显著改善。